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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更新时间:2022-10-20 10:34:10作者:未知

烟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公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一、口罩分类及标准依据

  1、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标准依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

  2、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标准依据:《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3、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标准依据:《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

  4、名称: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包括公众俗称的N95口罩)

  标准依据:《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二、口罩适用范围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适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

  2、医用外科口罩

  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佩戴。

  3、医用防护口罩

  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4、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包括公众俗称的N95口罩)

  适用于防各类颗粒物,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三、佩戴口罩场景指引

  1、室外环境

  在建筑工地、野外郊游等室外环境工作或活动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职业防护例外)。但以下人员除外:参加演唱会、大型赛事等集会的人员,在商业街等室外公共场所可能与他人密切接触的人员,交警、公路稽查等执法人员,公交车站引导员等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关人员。

  室外环境下需要戴口罩时,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室内环境

  (1)家庭环境

  家中无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

  家中有密切接触者时请参照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引》。

  家庭成员出现呼吸道症状时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工作环境

  处于单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

  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办公环境宽松、通风良好,且彼此间确认健康状况良好情况下可以不佩戴口罩。

  其它工作环境或无法确定风险的环境下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3)集体住宿

  按照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高校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间集体单位外来务工人员防控指引》等指引落实相关措施后,相关人员可不用佩戴口罩。

  (4)其他场所

  公众处于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密闭小环境时,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佩戴口罩的其他建议

  1、公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需要佩戴口罩时,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

  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4、在佩戴口罩前和摘除口罩后应注意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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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口罩  环境  适用于  肺炎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