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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济南网上办理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事项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20 05:04:22作者:佚名

疫情期间济南网上办理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事项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遏制疫情蔓延,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模式,结合我中心需组织群体性鉴定查体的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便捷“不见面”办事。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原则上暂停窗口受理一切鉴定申请,并中止所有现场查体,若有特殊需求,建议可通过咨询电话、电子邮箱、邮寄申请材料等方式进行沟通申请,相关所需申请材料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jnhrss.jinan.gov.cn办事指南-单位办事/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劳动能力鉴定-各项业务申报须知)查询下载。

  二、结论文书统一邮寄送达。疫情防控期间,统一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鉴定结论书及其他文书。申请主体在提交申请时,可在前款规定的网络链接下载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心将根据申请主体提交的地址在时效内送达至相关人员。

  三、防疫人员开通绿色通道。组织有关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鉴定评级标准;开辟工伤鉴定快速通道,对防控疫情工作中职业暴露已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或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将以最快速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保工伤人员或供养亲属尽快享受有关待遇。

  对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支持和理解!

本文标签: 疫情  鉴定  防控  肺炎  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