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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疫情控措施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0-20 01:57:06作者:未知

关于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疫情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现就强化冬春季入滨返滨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

  入滨返滨前请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由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前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返乡人员管理

  跨省份人员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时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入滨返滨人员管理

  1.中、高风险地区入滨返滨人员管理。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滨。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滨,确需出行时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滨返滨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管理。需入滨返滨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省外低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确需入滨返滨的,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其他人员管理。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可疑症状处置

  入滨返滨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可疑症状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就诊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时要向接诊医生说明旅居史。

  上述防控措施即日起开始实行,2021年3月8日结束。之前印发文件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本文标签: 人员  核酸  防控  地区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