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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企业社保费免征指南(宜昌市社保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10-19 23:42:39作者:佚名

宜昌企业社保费免征指南(宜昌市社保缴费标准)

  一、政策详情

  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包括这三类

  我市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保费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延、缓三类。

  “免”。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保费)的单位缴费。

  免征政策是为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缓解缴费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而释放的政策红利;

  二、免征详情

  免征对象这样确定↓

  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加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即“老机保”)的单位应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单位。

  (咨询电话:13227272099)

  以下这些情形不属于此次免征对象和范围↓

  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以所在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应由职工个人缴费的部分;

  参保单位补缴阶段性免征政策期间以外的社保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免征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这样经办↓

  我市采取由社保经办机构在信息系统中将2020年2—6 月的单位缴费额先核定再全额冲销的办法来实现,人社部门将数据传税务部门后,企业只需在税务部门缴纳职工个人的应缴费额,无需办理单位免征的任何申报手续。(咨询电话:13972542266)

  免征期间新增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享受免征政策↓

  2020 年 2—6 月免征期内,新参保的单位以及已参保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单位属于免征对象的,从参保当月享受免征政策。(咨询电话:13227272099)

  享受免征政策的参保单位,已提前交纳了2月份社保费,可这样处理↓

根据免征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可以选择办理退费或在以后应缴费款中抵扣。如果您已经缴纳了2月份全额社会保险费,应免征的单位部分可以办理退费,或者冲抵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社保费。(咨询电话:13545769678)

  三、免征期间,单位人员增减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一是可以通过网上办理

  邮件办理

  二是可通过发送邮件办理,单位在发邮件的时候,需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办理的事项,职工增减表(盖章版)作附件上传,单位业务代办邮箱地址:dwsbzj@yichang.gov.cn。

  三个月内补办

  三是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人员增减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可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咨询电话:13972542266)

本文标签: 单位  参保  政策  增减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