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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外出务工人员温馨提示(镇安县外出务工补助)

更新时间:2022-10-19 15:15:50作者:佚名

镇平县外出务工人员温馨提示(镇安县外出务工补助)

  全县外出务工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

  在全国各地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之际,支持配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大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提示各位外出务工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出务工应以生命健康为前提,疫情防控期间,要随时关注了解各地疫情动态,避免盲目外出务工。

  二、确需外出务工的,请向目的地(特别是湖北武汉、浙江温州以及河南省内重点疫区)了解当地是否接收。如果能够接收,问清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及注意事项等。

  三、当确定能够进入接收地后,出行前需扫码使用“南阳劳务安全一码通”微信小程序,按要求进行填报,然后需办理以下证明材料:一是对未出现过疫情的村,首先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外出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村委,一份出县时交给卡点);第二步,办理健康证明,方便途中及到务工单位使用。由所在村的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医“三签字”后,方可外出。二是对出现过疫情的村但与确诊患者无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7天无症状的,同样办理健康证明,落实“三签字”后,方可外出。三是对出现过疫情的村且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医学观察14天后无症状,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期满无症状的,需要乡镇卫生院或县中医院、公疗医院、烧伤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落实“三签字”,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卫生院或定点县级医院公章后,方可外出,确保不将疫情对外输出。乡镇(街道)将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第一时间为外出务工人员合理办好相关证明。

  四、所有出行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身份证、《外出人员申请表》、《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

  五、已离开镇平的外出务工人员,如果不让进入接收地,非镇平户籍的在疫情未解除前,一律予以劝返;镇平籍的视个人行动轨迹,需要隔离7天或14天。

  六、请大家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外出务工相关信息要求,及时根据最新要求调整外出行程。

  在外期间,请注意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健康,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镇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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