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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关于疫情时期婚丧嫁娶活动管理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9 02:11:39作者:未知

涞源县关于疫情时期婚丧嫁娶活动管理通知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时期婚丧嫁娶活动管理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化移风易俗,降低病毒传播风险,提高全民文明素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照市防控办《关于切实加强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保防领办【2022】124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时期婚丧嫁娶活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红白事“三种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各类婚丧宴请等聚集性活动,大力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停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劝导县外、市外、省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涞。一是提倡“婚事缓办”。即日起婚庆活动延期举办,对已确定日期确实不能延后的,要严格限制人数和规模,化繁为简、简化程序,并做好必要的防护防控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发生交叉传染。二是提倡“丧事简办”。坚持一切从简原则,丧事要速办简办,必须在红白理事会安排下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范围,缩小治丧规模,并做好必要的防护防控措施。简化治丧仪式,减少聚集时间,提倡一天办结,禁止群体性聚餐。三是提倡“宴请停办”。对生日、同学、战友、升学、定亲、满月、乔迁、开业等宴请活动,提倡不办,倡导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

  二、活动管理“三严格”。一是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举办活动的个人要提前经所在村委会(社区)网格员、村委会(社区)、所在乡镇政府逐级审批并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操办。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还需报所在单位“双备案”。二是严格执行“事中”监管制度。村委会要对辖区村民操办事宜进行监管,至少要有1名干部作为监管员进行全程跟管,红白理事会要第一时间介入。对拒不执行申报制度或超规模操办的,要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对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执行“事后”闭环管理。举办活动的个人在活动结束后要将实际参加人员情况、参加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等向审批单位如实报告、留存档案,所在乡镇每半月将本辖区情况进行汇总,定期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办理流程“三健康”。一是人员健康管理。婚丧嫁娶活动举办者负责安排专人对参加人员进行健康信息登记、体温监测、查验“两码”,掌握前14天相关人员的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尤其是精确掌握省外、市外、县外来(返)涞人员情况。举办方要提前告知参加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已接种疫苗。同时,做好卫生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和密度,倡导家庭聚会不超10人,婚宴举办不超过5桌50人,丧宴仅限出殡当日,且不超过5桌50人。二是食品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用餐提供公筷公勺餐具,用餐者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分餐、简餐、错位用餐等措施。各乡镇食安办负责备案,村协管员落实巡查。三是消杀健康管理。加强婚丧嫁娶活动举办场所、休息区域、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对高频接触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室内地面进行拖拭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四、落实责任“三途径”。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实行县、乡、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行业指导、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民政、公安、农业农村局、卫健、市监等部门对各乡镇婚丧宴请活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监督指导,各乡镇对属地婚丧宴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举办宴会的家庭和个人应主动缩小规模,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二是压实督导责任。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电视台以及各乡镇宣传委员组成巡查组,对红白事操办情况开展入户巡查,督促各村按要求操办,传导工作压力,形成有力震慑。对违规承办红白事的固定饭店和流动饭店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依法依规予以严重处罚。县纪委监委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压实全民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遵守通知和各项疫情防控指令。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引导村民节约节俭、新事新办。同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对违规操办红白喜事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属地乡镇(社区)。

  五、防控管理“三强化”。一是强化制度修订。各乡镇(社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指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重点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扎堆、不聚集、婚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个人主动报备,做好自身防护”等内容提出约束性规定,并在4月底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二是强化文明宣传。各乡镇(社区)要充分运用网媒、纸媒、宣传栏、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凝聚群防群控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组织引导。村(居)“两委”、基层红白理事会要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主动靠前服务并劝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要积极倡导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简化婚丧礼仪流程,压缩时间、缩小规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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