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金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汽车停放守则

更新时间:2022-10-17 22:40:03作者:佚名

金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汽车停放守则

  4月1日起,金融商务区东区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新增设收费泊位共计166个,采用咪表收费设备,车主可使用“停车有道”app、市民卡或微信扫码停车,与原金融商务区西区共同构成全域一体化停车管理。

  停放守则

  1.车辆必须在施划停车泊位白线内有序停放,驾驶员自觉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2.自行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泊位。

  3.车辆停放后,应及时拉紧手制动器,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自行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军车、警车、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免收停车费。

  5.如需长期停放车辆,建议停至江滨绿廊地下停车场。

  机动车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的,由综合执法部门和交通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本文标签: 泊位  车辆  机动车  绿廊  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