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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17 22:39:50作者:佚名

金华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表格可在金华市残联网下载;

  (二)残疾人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残疾军人证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未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有关证明;

  (四)对公账号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银行发放流水单。

  注: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本文标签: 劳动合同  复印件  残疾人  残疾  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