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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0-17 18:25:46作者:未知

金华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情形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

  →企业女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

  2、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发票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证或终止妊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本文标签: 申请表  待遇  生育保险  费用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