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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小学寒假前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7 03:59:09作者:未知

镇江市中小学寒假前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学校防控组,各市属初中,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和谐、温馨的假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中小学(含职业(技工)院校、特教学校、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下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自1月25日起至寒假结束,我市中小学学生一律不再进入校园。学生的成绩报告单、教科书和寒假作业等,学校可通过邮寄、线上传送等方式妥善处理。

  2.学校要按照学期结束工作要求,安排教师做好学期工作总结、试卷质量分析,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填写好学生成绩报告单等事项。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教师到校上班或居家工作。

  3.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师生员工(家长)不聚集,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接触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归来人员;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镇,确需出镇的必须提前报批,做好途中健康防护;做好假期体温检测并记录完整

  4.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对确因需要进入校园的,要履行报批手续,要实名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控制时间、范围、地点等。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一律关闭,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

  5.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密切家校沟通,提醒家长照顾好孩子的饮食起居,督促孩子加强锻炼,增强体质;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家人健康安全。

  6.放假前,要对校(园)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解决问题。要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如实上报。同时,要备足防疫物资,保证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7.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含托幼、托育等)一律暂停开展线下服务,有条件的要做好课程线上培训相关衔接服务工作。复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普通高中学校仍按既定计划执行,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

   镇江市新冠病毒防疫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1年1月25日

本文标签: 学校  防控  师生员工  指挥部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