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16 17:43:35作者:佚名

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一、参保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港澳台同胞居住证

  二、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镇江新区,丹徒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港澳台同胞(需办理居住证)

  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本文标签: 参保  基本养老保险  港澳台  同胞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