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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青县餐饮服务经营者停止堂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4 03:25:02作者:佚名

关于高青县餐饮服务经营者停止堂食的通知

  关于高青县餐饮服务经营者停止堂食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要求,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暂停堂食服务,有关要求如下:

  一、全县餐馆、酒店等经营性餐饮单位即日起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严格实行测温扫码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等防疫措施。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测量体温,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督促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加大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登记,每日消杀不少于三次。

  三、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备好测温仪、洗手液、医用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进店人员必须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禁止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有发热症状人员入内。

  四、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使用三无产品。

  五、违反上述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处置。

  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2日

本文标签: 高青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体温  单位  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