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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重要提示(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重要提示公告)

更新时间:2022-10-13 22:35:34作者:佚名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重要提示(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重要提示公告)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发布重要提示(伊犁疫情):

  一、积极配合,做好防范和报备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病例轨迹有交集的入沂返沂人员,特别是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伊宁市旅居史的入沂返沂人员、所有山东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到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接受风险评估、健康管理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主动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入沂返沂后要严格遵守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主动配合防控。

  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疫规定和公共秩序,配合做好验码、测温、登记等各项防疫措施。为了保证您和家人的健康,我们建议所有从外地返回的人员,尽快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积极接种疫苗,做好多病共防。

  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时节,广大群众应积极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预防呼吸道疾病的疫苗,提倡在出行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切实降低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交叉叠加的风险。

  五、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不随地吐痰、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

  六、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14天内旅居史。同时主动报告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不带病上班、上学。

本文标签: 疫情  疫苗  健康  防控  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