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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商转公贷款有哪些条件? 宜昌住房贷款商转公

更新时间:2022-10-13 03:32:59作者:佚名

宜昌商转公贷款有哪些条件? 宜昌住房贷款商转公

  商转公贷款有哪些条件?

   (一)借款人购买的住房(一手房)应在宜昌区域内。

  (二)主借款人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即一般为男性18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之间、女性18至55周岁(不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主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宜昌区域内的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2、必须为购房人、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人。

  (四)除主借款人外,其他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的,可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五)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符合《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的。

  (六)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权利性质(土地)为出让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已结清,结清时间(以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与转贷申请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

  (八)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后,且日期间隔在1年以内。

  (九)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

  (十)所购住房房龄(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30年。

  (十一)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为购买住房,与购房

  合同载明内容相符。

  (十二)所购住房为首套首贷自住住房。

  (十三)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一)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时,主借款人需为在宜昌区域内的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的公积金缴存人,且同时必须为购房人及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人。

  (二)所购住房(一手房)在宜昌区域内且为首套首贷自住住房;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前,需先结清原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结清日期与申请商转公贷款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权利性质(土地)为出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以办理抵押。

  (五)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后,且日期间隔在1年以内。

本文标签: 借款人  商业银行  缴存  宜昌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