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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关于进一步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执行时间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0-11 16:56:17作者:佚名

新乡关于进一步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执行时间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执行时间的通告

  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即,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

  特别提醒:2022年1月29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经缴纳契税,尚未申请补贴的,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

  特此公告。

  

  新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

本文标签: 新乡市  契税  政府  商品房  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