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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大方县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2-10-11 14:02:26作者:佚名

毕节市大方县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大方县关于调整来(返)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方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附后)。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和绵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方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来方之日起计算。

  三、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

  ☞所在地级市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管理。

  中、高风险区入黔人员管控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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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除上述地区外,来(返)方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方,入方后查验“三码一温”(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体温)、实行“落地检”、登记信息,严格落实居家“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二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将检测结果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企业)报备。

  五、县际各服务站点、高速出口服务站点对所有来(返)方车辆实行“逢车必检、逢人必验”。

  过境车辆严禁驶出大方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对目的地是大方县的货运车辆,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放行,执行“人物同查”、登记报备,全程闭环、点对点行驶至相应卸货点,并按原路闭环返程。

  自驾车辆司乘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码一温”(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体温)正常,方可通行,对重点疫区、中高风险区来(返)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六、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方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0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大方县乡镇街道返乡报备热线

  (以上内容由毕节发布于2022年10月10日发布,原文链接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健康  报备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