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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2-10-11 03:57:52作者:未知

佛山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山燃料电池汽车补贴

  补贴对象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在佛山市购买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燃料电池汽车的企业和个人。

  补贴条件

  补贴申请车辆须满足的条件

   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可获得国家补贴;

   在佛山市初次注册登记且未提档过户异地(佛山市以外地区),申报地以车主企业注册地或车主身份证(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划分。

   车主为企业时,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

   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控平台。

  扩展资料:

  补贴申报主体

  ①原则上,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对象为燃料电池汽车消费者,申报主体为消费者。

  ②若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地方财政补贴金额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的,则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经核定无误后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本文标签: 生产企业  佛山市  燃料电池  汽车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