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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购买或更换新能源汽车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2-10-11 01:23:43作者:佚名

佛山购买或更换新能源汽车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佛山购买或更换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指南

  一、奖励、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 汽车销售企业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下面全部条件

  1、已在我市进行商事登记的企业法人;

  2、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登记并录入一手车车辆交易信息;

  3、在信用佛山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包括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等)。

  ☑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

  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或其在佛山设立的分支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申领补助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新车时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2、旧车售卖、注销时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时间为准,申请“汽车更新换代”补助时使用)。

  3、指定汽车经销商企业购车: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或其在佛山设立的分支机构购买新能源新车(即新登记车牌为渐变绿牌黄绿双拼牌)。

  4、车辆注册登记:消费者需在佛山市完成新购车辆的注册登记(即俗称的“车辆上牌”)后,方能在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或网站申领补助资金。

  5、财政供给单位购置新能源车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补助的内容及标准

  ☑ 汽车销售企业

  1、2021年新车(一手车)销售额(下称“销售额”,以税务部门的机动车发票价税合计数据为准)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7%(含)-10%,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15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20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2、2021年销售额同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0%(含)-15%,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5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35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3、2021年销售额同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5%(含)及以上,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70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4、支持2020年、2021年在我市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做大做强

  (1)2021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

  (2)2021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3)2021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0万元;

  (4)2021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企业仅可选择本条中的一项扶持类型进行申报,多选或重复项视为无效。

  ☑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

  对符合第一条中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新车、汽车更新换代及集体采购新能源汽车中在动力补给、停车、通行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新购新能源车综合性补助

  购买新能源汽车(即新登记车牌为渐变绿牌或黄绿双拼牌,下同):

  (1)10万元(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下同)以下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5000元;

  (2)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10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补助人民币15000元

  2、更新换代新能源汽车补助

  政策期内,佛山号牌车主售卖或报废注销旧车,且购买新能源新车的:

  (1)10万元以下新车,每辆合计补助人民币7000元;

  (2)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合计补助人民币12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合计补助人民币17000元

  政策实施期内(新购或二手迁移)登记到车主名下的车辆,如车主再作售卖,该车辆不能作为旧车参与申请汽车更新换代补助。同一辆旧车,政策期内仅能参与一次汽车更新换代补助项目的申请,重复申请无效。

  3、集体采购新能源汽车补助

  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新能源新车(车辆单价不少于100万元),每辆补助人民币20000元

  同一辆新购车辆,仅能在“新购车综合性补助、汽车更新换代补助、汽车集体采购补助”三类补助标准中择优选择一项进行申领,申领成功后,不得再次申领其他两类补助。

  三、申报申请流程

  ☑ 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专项资金申领采取线上“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在线申请,全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在市级商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开始时间后,汽车销售企业在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完成实名注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核验并登录后,进入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专项资金申领入口,点击申领后在系统弹出奖励资金申报界面对申报企业的主体信息,2020、2021年度销售额信息,销售额增长率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的奖励类型及奖励金额信息等进行确认,企业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信息真实性承诺,即可提交申领。

  申领成功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企业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线申诉。

  ☑ 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资金申请流程

  补助资金申领采取线上“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消费者在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注册并核验身份后进行在线申请,全程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申请成功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个人消费者需提供其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法人消费者需提供其名下对公账户,个体工商户消费者需提供营业执照持有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系统将对个人消费者及法人消费者提供银行账户进行自动核验,将对个体工商户消费者提供的的银行账户进行人工审核,下同)。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线申诉。

本文标签: 万元  亿元  新能源  年销售额  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