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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红河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公告(红河州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2-10-08 17:47:25作者:佚名

10月5日红河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公告(红河州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红河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一、西双版纳州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

  (一)对9月22-28日离开西双版纳州人员,实行“3天2检”。

  (二)对9月29日以来离开西双版纳州人员,采取“3+4”管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抵红河州前7天有贵州、西藏、新疆、内蒙古、四川省等地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如下:

  (一)西藏、贵州、新疆、内蒙古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完成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从离开西藏、贵州、新疆、内蒙古之日算起。根据风险研判,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

  (二)四川旅居史来(返)红河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次核酸检测)。防控措施从离开四川之日算起。根据风险研判,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

  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需集中隔离人员及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以上各地区来(返)红河州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入红河州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执行“落地检”和“3天2检”,前期已落实隔离管控的人员,按照前期管控措施执行,不足7天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补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的时间差距,完成管控期限、核酸检测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或健康跟踪监测期间不外出,由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集核酸。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措施  西双版纳  红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