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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8号)

更新时间:2022-10-08 17:33:40作者:未知

2022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8号)

  鉴于10月6日外省返鹤人员核酸检测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社会面存在较大传播风险。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7日0时起,鹤岗市全域实行三天静默期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1.鹤岗全域“四门落锁”。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鹤,保供车辆和急救车辆经县区指挥部审批后,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

  2.鹤岗市实施24小时值守,从严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小区居民足不出户,不串门、不聚集。

  3.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线上办公。

  4.交警部门对城区交通进行管制,全市机动车于10月7日0时开始,禁止上路,除疫情工作车辆或有指挥部通行证的可通行,解除禁行时间另行通知。

  5.凡是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严格交通出行管理

  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自10月7日0时起暂停运营三天(视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调整)。

  三、严格经营场所管理

  1.全市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各类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早市夜市暂停开放。公园、广场、景区全部关闭。

  2.全市各类学校自10月7日0时暂停线下授课,实行线上教学。

  3.除煤矿企业、保障城市基本运转和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及非煤不宜停产或停产易出现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外,一律停止生产经营,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闭环生产经营,达不到防疫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

  四、严格核酸检测管理

  1.鹤岗市全域内连续三天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管控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凡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出现阳性病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发现后向所在单位通报。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静默期管控,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尽快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鹤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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