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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务工返乡人员防疫通知(宝鸡市疫情返乡)

更新时间:2022-10-08 08:51:10作者:佚名

宝鸡金台务工返乡人员防疫通知(宝鸡市疫情返乡)

  一、4月11日起凡在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人员原则上不得返回金台区。因特殊情况确需返回的,务必在返回前72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抗原快速检测,两者均为阴性的,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逐级上报金台区疫情防控部门后组织“团进团出”,不允许未经报备或组织私自返回。

  二、目前已在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各社区(村)要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点对点”宣传引导,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政策。

  三、已返回金台区的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所属社区(村)要准确掌握务工返乡人员的情况,各镇街及时落实返乡人员管控措施。

  四、全区各劳务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未经批准近期不得组织务工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对确需返回金台区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组织集体返回,落实好“点对点”闭环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推送给所属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五、务工返乡人员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私自返回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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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务工人员  报备  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