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枣庄隔离政策最新消息 枣庄隔离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10-07 11:42:47作者:佚名

枣庄隔离政策最新消息 枣庄隔离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根据山东疾控最新健康提示

  一、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鲁返鲁,对从有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鲁返鲁,确需入鲁返鲁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五、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关于加强入返枣庄人员和重点环节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传播风险加剧。为守牢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线,维护您和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请您和家人亲朋做到如下几点:

  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入返枣庄,确需入返枣庄的要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返枣庄的人员,要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市外入返枣庄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报备个人情况、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返枣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要在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3、7天各进行1次抗原检测。建议要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请主动向社区(村居)报备,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进入枣庄的货车驾驶员朋友和同车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行程卡为绿色,无核酸检测证明的,请找目的地区(市)服务单位为您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服务。

  四、国际邮件快件进入枣庄后要进行全面消毒,静置10天再进行投递。投递前由投递公司提醒收件人开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开拆后3-5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执行集中监管专仓消毒等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逃避监管的业户请社会各界朋友监督,一经查实,将进行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监管。

  请广大市民朋友、各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不服从属地疫情防控管理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问题严重、危害疫情防控大局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本文标签: 枣庄  核酸  疫情  地区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