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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倡议

更新时间:2022-12-20 13:49:16作者:未知

关于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倡议

  关于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倡议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方便市民及时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广大市民提前网上预约婚姻登记业务。

  一、网上预约的好处

  预约时间段现场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工作人员提前预审材料,如有材料不合格需要更正,提前告知避免多跑腿。

  二、预约办理事项

  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

  三、网上预约方式

  当事人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网上预约。

  1、电脑端登录“山东省民政厅”网站—“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

  2、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根据本人需要点击相应模块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证件照片。双方当事人均非潍坊户籍的,预约时需上传一方居住证;其中一方户籍地是潍坊市内的,预约时无需提供居住证,在填写基本信息时,“居住证签发机关”一栏请不要选择,保持空白。

  四、相关证件要求

  结婚登记: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原件,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离婚登记: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当事人各提交近期 2 寸免冠单人证件照片2 张。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记载有效期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现役军人需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户口簿须提供整本原件,户口簿记载的当事人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3、户口簿记载“婚姻状况”应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不一致的请提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初婚的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未婚”或空白;离婚的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为“离婚”,在法院办理离婚的须同时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判决生效证明)原件,是复印件的须加盖法院档案专用章;丧偶的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为“丧偶”。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已婚”。

  4、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之日的次日起冷静期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咨询电话:6565336

本文标签: 户口簿  证件  当事人  婚姻登记  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