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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逐步恢复道路客运(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2-10-05 04:18:34作者:未知

安徽省将逐步恢复道路客运(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中心)

  2月11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有序逐步恢复道路客运,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和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综合研判道路运输错峰返程客流需求,科学组织返程运输,切实做好道路客运准备工作。客运车辆恢复运营前,要加强与目的地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措施,提前做好衔接,提高组织化程度,避免盲目发车。暂停的省际、市际班线客运由市、县相关部门综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客运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省交通运输厅防疫指挥部研究决定。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视疫情防控进展,制定恢复运营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调配运力,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售票管理,春运期间对长途客运班车乘员人数,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长途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要将车厢后部两排作为途中留观区域。

  针对开展“点对点”包车运输,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联动机制,摸清本地区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需求。对于外出需求相对集中、去向一致的,当地政府可组织团体包车、直达运行,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效果。疫情防控期间,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乘客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开放运营的客运站场要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超过37.3℃),要按规定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绝其上车。同时,要加强道路客运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做到车辆发车前消毒和清洁,运行途中适时通风。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客运  返程  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