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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开货车回彭泽的防控要求(疫情期间货车驾驶员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2-10-04 15:06:10作者:未知

疫情期间开货车回彭泽的防控要求(疫情期间货车驾驶员注意事项)

  关于对来(返)彭货运车辆实行预报备制度的通告

  当前,新冠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多点散发的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保证货运车辆有序流动,对来(返)彭货运车辆实行预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报备对象。所有九江市以外来(返)彭货运车辆,原则上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报备。

  2.报备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和属地管理的防控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报备(相关责任单位、乡镇联系方式见附件1、2)。

  3.报备条件。货运车辆原则上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实行“点对点”管理,卸货或装货,即来即走。

  4.管控要求。所有市外来(返)彭货运车辆凭车辆报备证(见附件3),司机及同乘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彭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进行“落地检”。对来自涉疫重点地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同步增加抗原快速检测,在交通查验点完成行程查验、车辆消杀等措施后,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5.车辆分流。为避免货运车辆拥堵,以“就近入彭”为原则,按照车辆报备证登记的入彭通道通行。对目的地不在我县的过境车辆,不在我县境内收费站下高速。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报告旅居史,对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本文标签: 报备  车辆  货运  疫情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