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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高中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赣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2-10-04 11:54:35作者:佚名

赣州高中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赣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贫困生库,只有信息录入贫困生库的学生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1)录入贫困生库的学生比例:按上年度普通高中高一在校生统计年报人数30%(国家贫困县扩大10%)的比例设立贫困生库入库指标上限。其中:5%为调整指标,以备出现突发贫困等情况要补入库时使用。

  (2)贫困生库建立及调整时间:县(市、区)教育局每年8月底前把入库指标上限数按比例分配到各普通高中学校;每年9月20日-10月20日,录入高一新生中贫困生信息,同时,对高二高三老生进行新增或调整贫困生的操作;次年6月,将再次开放贫困生库,进行一次新增或调整的操作。

  2、评审和发放:

  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复读生、借读生、补习生不作为资助对象。秋季学期10月底前、春季学期5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3、资助标准:

  平均2000元/生/年,各校可视困难情况分1500元、2000元、2500元3个档次资助

  根据扶贫工作要求以及省资助中心《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关于“标准最高档”精神,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应按1250元/学期发放。如建档立卡学生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数超过资助总数的50%,则除建档立卡学生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按1250元/学期标准发放外,其他人按750、1000元两档资助,资助学生总数可以不达到在校生数的20%。

  4、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按6:4比例分担,省、市县(市、区)财政8:2比例分担。

本文标签: 贫困生  学生  学期  比例  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