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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跨年灯光秀无人机管控公告2022

更新时间:2022-10-04 07:15:10作者:佚名

信丰县跨年灯光秀无人机管控公告2022

  丰县公安局关于“橙乡生活荟——橙香之夜”跨年盛典灯光秀表演期间实施无人机管控的公告

  各新闻媒体机构、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12月31日24时,“橙乡生活荟--橙香之夜”跨年盛典灯光秀表演活动将在我县深圳湾广场举行,为规范管控无人机飞行,严禁无资质、未经审批的个人和单位利用“低慢小”目标“黑飞”,扰乱空中秩序影响公共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表演活动期间,在深圳湾广场(E114°57′20.38″N25°21′44.57″)及周边2公里区域内实行“低慢小”飞行器禁飞管控措施。“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表演活动期间,所有新闻媒体“低慢飞”飞行器必须实行报备制度,飞行器持有单位及个人须持有: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设备用途、设备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主动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登记备案,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使用“低慢飞”飞行器。

  三、对于未经批准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飞行物将采取措施予以迫降或“击落”。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信丰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7日

本文标签: 飞行器  无人机  单位  公安局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