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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疾控12月14日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更新时间:2022-10-04 02:29:55作者:佚名

湖南疾控12月14日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一、主动报备行程。

  对11月27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以及12月5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的入湘返湘人员,近14天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入湘返湘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交通站场、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零售药店等严格落实测温、查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为红黄码、行程卡显示有境外及涉疫地区旅居史者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二、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外省入湘人员均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从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省份入湘返湘的人员,另需查验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湘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建议其他省份入湘返湘人员到达我省第一目的地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在抵湘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湘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旅途中提高警惕,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及时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群众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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