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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排查管控4·7(湖南疫情对外来人员的管制)

更新时间:2022-10-01 22:55:17作者:佚名

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排查管控4·7(湖南疫情对外来人员的管制)

  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本土疫情严重或明显外溢风险市州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3天2检,并建议在第7、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湘人员,入湘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本文标签: 核酸  健康  报备  风险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