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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支付宝电子消费券7月领取时间 洛阳支付宝电子消费券7月领取时间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2-09-29 06:52:43作者:佚名

洛阳支付宝电子消费券7月领取时间 洛阳支付宝电子消费券7月领取时间是多久

  消费券投放和使用时间

  电子消费券计划7月17日上午10:00发放,使用有效期为7月17日上午10:00至8月31日24:00。

  消费券领取方式

  第一步: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或搜索“洛阳”进入活动专区进行领取,先领先得,领完为止。第二步:消费者领取的购物消费券、餐饮住宿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付款时,只要达到满减额度,便自动从“卡包”调取扣减,消费者可通过“卡包”查看消费券使用情况。

  消费券领取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均可申领,先到先得,领完为止。购物消费券共计发放13万张,其中10元券10万张、50元券2万张、100元券1万张,每人限领1张。餐饮住宿消费券共计发放13.065万张,其中10元券10.065万张、20元券2万张、 50元券1万张,每人限领1张。

  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即可使用,到店消费时使用支付宝平台核销,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跨领域使用。购物消费券:消费满4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满688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餐饮住宿消费券:消费满48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98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198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者在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参与活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兑现。

  注意事项

  消费券逾期未使用则自动作废。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不变,仍为原定结束时间。如超出有效期或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如遇商贸电子消费券商家适用、消费纠纷、政策咨询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支付宝咨询客服热线:95188-1,政策咨询热线:购物63930762,餐饮住宿63935119,消费投诉举报热线:12315。

  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市商务局将组织各大商超、餐饮、住宿企业同时推出各项打折、满减等钜惠促销活动,政府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同时,各县区将加大对本辖区参与活动商家产品品质控制、风险防控、疫情防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促销、倒卖套现、变相加价等行为,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存在不符合市场监管要求行为的商家,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本文标签: 万张  支付宝  商家  消费者  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