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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西工区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洛阳市西工区办事处

更新时间:2022-09-29 03:04:26作者:未知

洛阳西工区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洛阳市西工区办事处

  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一、行政复议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和副本(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复议申请书副本,并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2.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复印件);

  3.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5.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交律所公函。

  二、行政复议机构地址、电话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 号院西工区司法局

  电话:63892526

  来源:西工区人民政府

本文标签: 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  申请人  原件  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