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在泰安市大学生毕业了医保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3-09-25 21:01:35作者:佚名

在泰安市大学生毕业了医保怎么处理

  情况1 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应为试用期员工缴纳医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保且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用人单位以处于试用期、“公司小、负担重”等为由不为员工缴纳医保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毕业生们记得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情况2 毕业后继续深造,可在高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

  如果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继续深造(接受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可以在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会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加或集中办理;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也可以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情况3 毕业后灵活就业,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对于毕业后暂未找到满意的工作,选择自由职业或从事其他较为灵活行业的大学生,均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和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不同,但两者享受的医保待遇是一样的。

  特别提醒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百姓编织的一张“健康安全网”,撑起的一把“健康保护伞”,对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毕业后在忙碌奔波的同时,选择合适自己的方式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很重要,一定要记得按要求参加医保。

本文标签: 医保  职工  用人单位  毕业后  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