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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 淮安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公示

更新时间:2023-07-20 11:46:33作者:佚名

淮安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 淮安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公示

   1.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

   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等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学校邮寄到就业单位。

   2.就业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

  被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等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学校邮寄到就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寄往户籍所在地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要通过机要途径或派专人送取,也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本文标签: 高校毕业生  单位  档案  可由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