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唐山南堡开发区疫情防控“五严禁五遵守”

更新时间:2022-09-27 14:17:54作者:未知

唐山南堡开发区疫情防控“五严禁五遵守”

  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城乡居民(村民)“五严禁五遵守”

  明白纸

  五严禁

  1、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个人及家庭其他成员出行信息。2020年12月19日之后从石家庄、邢台及其他中高低风险地区或其他风险地区来返南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如实申报登记。对于涉嫌刻意隐瞒行动轨迹、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逃避社区(村)排查的人员一经查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费用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曝光。

  2、严禁发热人员隐瞒实情,拒不主动申报和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发热人员要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到开发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到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医务室、民办医院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同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如有发热咳嗽症状,不要自行购买药品治疗。如需购买退热药品,必须出示购药者和患者双方身份证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处方,并做好实名登记;购买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必须凭处方购买,并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信息。对刻意隐瞒发热情况一经查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费用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不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违反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拒绝其进入公共场所。对态度恶劣、蛮横无理、干扰正常防疫工作秩序的,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严禁居家隔离人员私自外出、应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拒不进行集中隔离观察。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对应该隔离拒不参加隔离的,予以强制隔离,隔离期间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5、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擅自泄漏传播病患或隔离排查对象信息。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发布,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和公安部门举报。对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规泄露个人信息的,公安局、网信办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五遵守

  1、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广大群众要充分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保持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健康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做好家庭环境及物品清洁消毒,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监测。

  2、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远离人员密集场所。远离人员密集或封闭的区域和场所,并准确记录个人出行轨迹。应减少外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重点人群建议不出行。要严防人员扎堆,不聚会、不聚集。

  3、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居住地防控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相关防控工作,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要配合、参与所居住的村、社区关于出行、人员报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不得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加以阻拦和抗拒。

  4、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庆典免办。提倡将婚礼推迟到疫情缓解后,防止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办理丧事必须向红白理事会或者村(居、队)委会报告,简化治丧仪式,不举行家族性祭祀悼念活动,禁止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我县治丧。对生日、定亲、满月、乔迁、开业等庆典活动,提倡不办或缓办,建议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

  5、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议在本地过年。春节临近,家人都期盼团聚。但是,在近期流调排查中发现,一部分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就是与当时未被发现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坐在同一车厢,或住在同一宾馆,或就餐同一饭店……显而易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公共场所的风险明显加大。如果不是确实必要,建议您在生活工作地过年,减少流动、接触、聚集。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的人  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