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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更新时间:2022-09-27 13:58:18作者:未知

唐山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银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办法》要求,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