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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09-27 06:46:47作者:佚名

唐山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持续更新)

  唐山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

  更新时间:2022年1月23日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工业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生产、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的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3.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禁止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集疏港(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4.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非保障类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日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2.每日17时至次日7时,工业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3.每日17时至次日7时,港口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集疏港(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4.除应急抢险和重点民生工程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非保障类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绩效评价为A和引领性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其他行业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3.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4.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市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非保障类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6.落实常态化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2个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持续不变。

本文标签: 货车  燃气  车辆  时至  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