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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唐山乐亭县密接者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

更新时间:2022-09-27 05:00:05作者:佚名

2月13日唐山乐亭县密接者刘某某行动轨迹公布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同车厢人员刘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2月12日,县疾控中心接到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刘某某的协查信息。2月12日晚刘某某及其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消除传播隐患,现将刘某某在我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请以上同时段在同一场所购物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2月12日凌晨1:00左右到达乐亭,行程轨迹如下:

  8:40~9:16到乐购超市一层蔬菜区购物;

  9:20~9:43到大东方(西城店)一层刘美熟食区购物;

  10:00~10:15到富强街农贸市场海鲜区和蔬菜区购物;

  10:35左右回到家中直至隔离未外出。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本文标签: 乐亭县  防控  刘某  指挥部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