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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1号

更新时间:2022-09-26 13:34:14作者:佚名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1号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1号

  要点:关于使用“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进行入怒报备的通告

  一、报备人群所有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

  二、报备要求

  (一)从2022年9月26日零时起,来返怒江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报备审批,若审核未通过,要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再申报或调整来返怒江州行程。老人、儿童等无法使用手机的特殊情况,可由直系亲属代为报备,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进行报备。

  (二)来返怒江州人员审批报备要按要求如实填报,疫情防控卡点、健康服务点、客运站、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景区景点、乡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要从严查验报备情况。

  (三)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对审批反馈信息要及时补充、完善,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四)近7天有省外、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来返怒江州,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报备审批的人员,要严格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有关管控要求,对拒不配合、拒不执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5日

本文标签: 报备  疫情  怒江州  人员  怒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