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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市龙城鲲鹏入选人才奖励申报指南(申报对象+奖励标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24 12:35:20作者:佚名

温州龙港市龙城鲲鹏入选人才奖励申报指南(申报对象+奖励标准+材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50条意见>的通知》(龙委人〔2020〕3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委人〔2020〕4号)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人才政策兑现,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性,现决定开展以下奖励、补助的申报工作:

  龙港市“龙城鲲鹏”入选人才奖励

  1. 申报对象

  (1)“龙城鲲鹏”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入选人员;

  (2)“龙城鲲鹏”名教师、名医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文社科人才入选人员;

  (3)“龙城鲲鹏”传统工艺人才、高技能人才入选人员。

  (4)新全职引进或自主申报入选的 A类、B 类、C 类、D 类人才。

  2. 奖励标准以上

  (1)类人员,给予3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

  (2)类人员,给予2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

  (3)类人员,给予1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

  (4)类人员分5年内给予总额750万元、450万元、300 万元、40—10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以上(1)、(2)、(3)奖励均在公示结束后且获奖人员全职落地龙港市后兑现,分五年平均发放。

  3. 申报材料

  《各类人才奖补申报表》、新入选荣誉称号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以往入选人才称号荣誉证书或文件以及相关奖补证明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人才签约用工合同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社会养老保险办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其它事项

  1. 请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自行报送。

  2. 各类申报表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Excel电子表格,纸质申报表要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复印件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 申报材料请于3月20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市委人才办

  地址:龙港市行政中心5号楼103室

  联系人:余亦创

  联系电话:0577-68660105

  电子邮箱:lgswrcb@136.com。

  点击下载>>各类用人单位(人才平台)奖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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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万元  人才  港市  鲲鹏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