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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发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24 11:32:24作者:未知

洞头发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告

  关于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我区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洞头区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户籍不限)均属于“应种尽种”人群。我区7个街道(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已分别设立疫苗接种点,全力开展疫苗接种工作,请未接种疫苗的群众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接种。

  二、7月14日起,我区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店、车站码头、养老院、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金融机构等重点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集聚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入口位于支付宝健康码下方),并对未接种疫苗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疫苗

  三、7月31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疫苗接种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回洞头尚未接种的18周岁及以上人员,请尽快就近接种。

  四、鼓励全区各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餐饮单位、通讯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由区疫情防控办分批发布。

  五、对确属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相关病史资料到区人民医院5号楼二楼217室(预防接种咨询门诊)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每周一、周三上午8:30-11:00)。离岛老年群众可由当地医务人员协助进行远程办理。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特此通告。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各街道(乡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开放情况一览表

本文标签: 疫苗  疫情  防控  洞头  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