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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条

更新时间:2022-09-24 06:50:40作者:未知

温州永嘉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条

  永嘉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

  严起来 紧起来 实起来 动起来

  为加强诊所和药店的哨点作用,疫情防控期间,永嘉县决定全面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所、药店“哨点”预警十二条:

  一、四个严格

  1、诊所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闭环管理;

  2、诊所、药店严格执行扫(亮)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在明显位置张贴不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的告示;

  3、诊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4、药店严格执行现行四类药品禁售及实名登记政策。

  二、四个一律

  5、诊所防控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医师未履行防控职责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一律吊销《执业医师证书》;

  7、诊所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一律停业整顿;药店违反疫情防控措施一律予以停业整顿。

  8、诊所违反院感等疫情防控规定,一律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四个奖励

  9、诊所、药店主动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属于未在省疫情防控平台内的,经登记报告、留观等规范程序,交由属地乡镇(街道)确认并纳入隔离管控的,奖励当事人500元。

  10、诊所、药店主动发现次密接或密接对象,规范报告并纳入管控后,奖励当事人1000元。

  11、群众发现并举报诊所违规接诊或药店销售禁售药品,经核实后奖励当事人500元。

  12、有其他重大发现的,另行予以重奖。

  门诊部、村卫生室等民营医疗机构参照执行,本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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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诊所  疫情  防控  药店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