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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重点人员疫情防控守则(慈溪市再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2-09-23 22:47:46作者:佚名

慈溪市重点人员疫情防控守则(慈溪市再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公告)

  慈溪市重点人员疫情防控守则

  一、境外来慈返慈人员

  (一)境外来慈返慈人员确定行程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返慈行程,并按照村(社区)指引,配合落实闭环转运和健康管理措施。

  (二)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境外来慈返慈人员在落地口岸城市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市交通转运组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家健康观察点(省内隔离的由市交通转运组直接从隔离酒店转运回慈,省外隔离由家人“点对点”转运回慈,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其在杭州萧山机场、宁波栎社机场、余姚北高铁站等三个站点落地,由市交通转运组从到站点转运回慈),实施后续“7+7”健康管理。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第1、3、7、10、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健康观察。

  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黄码,要求单人单间单卫生间,无条件的转集中隔离点健康管理。隔离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第2、4、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共同生活者在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同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日常健康监测。

  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可赋绿码,要求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第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共同生活者在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同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对8月1日以来已完成“14+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入境来慈返慈人员,再开展3-4次(每周1次)核酸检测(即管理时间从入境开始满60天)。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慈返慈人员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防控办定期发布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及相关健康管理工作提示,相关来慈返慈人员应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

  (二)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第1、3、7、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健康观察。

  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黄码,要求单人单间单卫生间,无条件的转集中隔离点健康管理。隔离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居家健康观察。

  三、绍兴市(除上虞区)来慈返慈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绍兴旅居史情况。

  (二)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隔离+11天日常健康监测。

  3天居家隔离:居住地隔离管控(赋红码),要求单人单间单卫生间,无条件的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3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日常健康监测。

  11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可赋绿码,要求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11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四、涉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区(除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

  (二)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

  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请在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下在市内就近核酸采样点做一次核酸检测。

  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可赋绿码,要求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3、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五、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疑似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症状出现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阳性前后有交集,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符合判定标准的人员;时空伴随疑似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症状出现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阳性有时空伴随,经国家、省、宁波市等上级区域协查专班研判符合标准的人员。

  管控措施: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六、次级密切接触者

  次级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密切接触者前后有交集,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符合判定标准的人员。

  (一)管控措施(除镇海):先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其上级密切接触者在管控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次级密切接触者第 1、3、7 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管控;如其上级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次级密切接触者转为密切接触者管理。

  (二)镇海管控措施:涉镇海疫情次级密切接触者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七、发现“红、黄码”处置

  (一)立即报告。发现红、黄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做好个人防护,并就地隔离。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同时,将情况通报属地镇(街道),镇(街道)派员到现场一并处置。

  (二)核验信息。到达现场后,派出所民警和镇(街道)工作人员核验红、黄码人员身份信息,并将身份信息报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情报指挥中心或镇(街道)疫情防控平台管理员,查明赋红、黄码原因。如赋码有误,要求个人如实重新申领健康码。

  (三)人员处置。

  1.经过重新申领,健康码转为绿码,则解除临时隔离。

  2.仍为红码人员,由镇(街道)专车“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全程严格封闭管理,根据人员类型落实隔离措施。

  3.仍为黄码人员,通知所在社区(村)纳入管控,同时告知个人相关管控要求。

  八、“红、黄码”转“绿码”程序

  对“健康码”赋红、黄码有异议人员,可联系所在社区(村),提供本人身份证信息,由社区(村)报送至所在街道(镇)疫情防控平台管理员,查询红黄码赋码原因,如确为无需管控人员,由社区(村)联系个人签订承诺书后,及时解除管控。经疫情防控平台查询如属市外纳管人员,请咨询属地12345(区号+12345)。

  九、健康管理期间人员就医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经评估确需紧急外出就医者,由隔离点负责人与市人民医院提前对接就医人员的信息及疾病情况,并安排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落实闭环管理,至定点医疗机构独立区域进行诊治,完成就医后再由120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回集中隔离点。

  (二)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者,应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向镇(街道)报备,由镇(街道)安排专车转运患者至市人民医院独立区域进行诊治,就医完成后再由专车转至居住地。

  (三)日常健康监测: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如有就医需求,应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向镇(街道)报备,确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就医。其中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的患者,由镇(街道)安排专车转运至市人民医院独立区域就医;其他患者可在规范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自行前往市人民医院就诊,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就医后按上述原则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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