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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曙区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十条政策意见

更新时间:2022-09-23 20:43:09作者:未知

2022年海曙区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十条政策意见

  2022年海曙区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十条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 号)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稳就业与促发展相结合,全力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工作,确保我区2022年实现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特制订以下十条政策意见。

  激励企业开门好、开门红

  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上不封顶。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未达到1000万元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每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出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15万元。

  支持企业抓产出、抢先机

  依托“工程师友好区”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组织留甬过年的区内企业和科研院所技术专家、高技能人才组成突击服务队,帮助春节连续开工企业解决机器设备应急维修问题。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须按约定协议与用工单位分配返还资金。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支持企业招员工、稳岗位

  在疫情可控情况下,春节前后举办“甬上乐业·就在海曙”新春系列招聘会,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类平台载体,发挥区零工市场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畅通交叉用工、互补用工、适配用工渠道,实现人力资源快速调配。巩固与拓展“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赴外开展劳务合作对接不少于10场次,切实发挥省外劳务“蓄水池”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入精准度,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工,对我区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招收首次来曙就业的非宁波大市户籍人员,且依法在海曙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含)的,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00元/人的招工奖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奖励的,须按约定协议与区内用工单位分配奖励资金,每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指导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积极为外地留甬员工增福利、送温暖

  鼓励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各级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生产一线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上门服务和送文化下乡进企业等活动。向留甬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总额不高于100万元的文化旅游优惠券,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文旅消费活动。倡导企业和行业协会为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就地过年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住宿餐饮景点折扣券、电影书店免费券。春节期间,职工可凭“5·1服务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各地工会场馆、国有运营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向留曙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

  帮助外地留甬员工“云团聚”、过好年

  鼓励各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留曙过年流量大礼包”等优惠服务,推出普惠型、精品型千元优惠套餐,引导留曙员工以网上拜年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在留甬过年的外来员工集中地区,布设5G视频通话专用设备,便利外来员工与家人“线上团聚”。区教育部门积极为留甬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公益托管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留甬过年解除后顾之忧。

  鼓励就地过年员工守岗位、稳生产

  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曙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海曙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员工专项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镇乡(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经信、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开展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留工用工、返乡返岗等情况专项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企业春节开工、员工在岗等情况。关爱对口帮扶地区留曙务工人员,给予脱贫劳动者500元春节慰问补贴。

  鼓励返乡员工早返回、早上岗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市外员工顺利返岗。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外来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甬员工调休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返岗交通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镇乡(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

  维护员工权益不打烊、随时办

  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安薪码”推广宣传力度,开通仲裁调解“绿色通道”,加强部门间协作,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实体化办公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落实疫情管控严要求、不松懈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增强疫情防护意识。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企业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和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向留曙员工发放防疫礼包。

  政策来源:海曙发布

本文标签: 企业  万元  员工  春节期间  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