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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住房公积金停缴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更新时间:2022-09-23 07:19:09作者:佚名

宁波住房公积金停缴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宁波住房公积金停缴后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问: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已经停缴,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失业满5年未重新就业的、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失业期间,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翻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并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问: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非宁波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离开宁波大市的,在异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封存满六个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需委托他人代领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在办理过程中要面签提取谈话笔录或为规避资金风险确保提取人资金安全,管理中心认为有必要由提取人来中心自办的,可不予代办人提取。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宁波市  职工  劳动关系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