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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

更新时间:2023-02-28 19:26:02作者:佚名

3月1日起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3月1日起,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以上区域除娱乐性游钓方式以外,所有的作业方式全部禁止。

  禁渔流域

  瓯江流域:

  120°45′04.32″E,28°00′01.77″N与120°45′04.32″E,27°58′53.36″N连线和120°47′05.35″E,28°01′04.73″N与120°46′43.40″E,28°00′41.71″N连线以上的瓯江;以及龙泉溪、大溪、小溪、小安溪、楠溪江、好溪、宣平溪、松荫溪、鹤溪、菇溪、乌牛溪。

  飞云江流域:

  120°35′21.87″E,27°48′09.58″N与120°35′20.30″E,27°47′46.56″N连线以上的飞云江;以及泗溪、玉泉溪、金潮港。

  鳌江流域:

  120°31′07.20″E,27°35′29.50″N与120°31′05.11″E,27°35′21.42″N连线以上的鳌江;以及沪山内河、萧江塘河、横阳支江、江南河网、怀溪。

  禁渔时间: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止作业类型: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其他事项:以上水域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

  本通告规定的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禁渔期开始后,市县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积极联动公安、海事、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错时执法、重点打击,对全市重点禁渔水域巡查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常见鱼类

  香鱼

  温州光唇鱼

  刀鲚

  光倒刺

  凤鲚

  三江禁渔,保护的是渔业资源,更是我们的未来,若要子孙有鱼吃,就要保护鱼子孙!

  禁渔期间,请市民们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刀鲚、凤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江(河)鲜,共同守护渔业资源。

本文标签: 瓯江  江流  作业  飞云  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