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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十条措施”,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有力保障

更新时间:2022-09-21 17:05:30作者:佚名

连云港出台“十条措施”,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有力保障

  落实补助政策

  参照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加班值班、误餐伙食补助、工伤等各项政策规定。

  给予激励奖励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在防疫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医务人员,结合一贯表现,协调组织、人社等部门在提拔重用、人才项目申报、年度工作考核等次评定等工作中给予优先安排。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协调各级人社部门,在职称申报和评聘时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推荐其作为各级人才评定、最美人物、优秀专家、劳动模范等人选,可开展记功和嘉奖奖励。

  提供专属保险保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协调保险公司,为支援湖北的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最高50万元的保险保障;为我市范围内已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卫生机构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免费扩展承保特定疾病保障。

  优化执业环境

  加大警力投入,完善相关机制,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切实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

  强化生活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援湖北医务人员开展慰问,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怀力度,所在单位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和孩子无人照顾的,由所在街道、社区妥善解决。对子女教育有困难的,由子女所在学校安排“一对一”帮助。所在单位和社区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给予帮扶。对援湖北医务人员家属要给予特别关心,单位和社区都要明确专人联系,建立健康档案,每日监测健康状况,社区定期送菜上门,提供贴心生活服务。

  加强防护轮训

  对于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要在其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前,组织开展自我防护、心理调节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能力。

  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进行心理干预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将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作为重点心理干预对象,依托市心理服务热线、市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积极引导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通过24小时热线接受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给予积极的精神关怀,缓解心理焦虑和紧张情绪。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来电和诉求,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安排休息疗养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综合考虑一线医务人员身体状况,优先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换休息。从隔离病区等转出的医务人员,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发热门诊、疫情相关实验室检测人员等,可由单位安排固定场所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并安排补休。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统筹安排疗养,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加强典型宣传

  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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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务人员  疫情  防控  部门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