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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第三届最美职工推选通知(灌南县第三届最美职工推选通知公告)

更新时间:2022-09-20 23:44:59作者:佚名

灌南县第三届最美职工推选通知(灌南县第三届最美职工推选通知公告)

 于推选第三届灌南县“最美职工”

  一、推选宗旨

  开展灌南 “最美职工”推选活动,旨在通过培养各行各业拼搏进取、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职工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以坚持学习增强能力、以不懈创新取得业绩、以奋斗奉献体现价值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职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的征程中当好示范、再立新功。

  二、推选范围

  “最美职工”主要从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农民工等在职职工中产生。各镇、园区、各单位要突出推荐的重点,注重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关键行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选树职工典型,注重在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等领域选树职工典型。

  三、推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2、品德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方面崇德向善,知行合一。

  3、爱岗敬业。热爱本职,积极进取,踏实肯干,乐于奉献,务实创新,勇立潮头,具有精湛的业务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技术技能、创新创业、劳动竞赛、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广泛群众基础。

  4、遵章守纪。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未从事过违反党纪国法的活动,在本职工作中未出现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四、推选安排

  (一)宣传发动(3月份)。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进行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灌南“最美职工”推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3月下旬至4月中旬)。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

  1、组织推荐。各镇、园区党(工)委、工会负责本辖区内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推荐申报不超过3名。县各部门各单位(含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工会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可推荐申报1—2名。

  2、社会推荐。县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及广大市民,对于符合推选条件的职工,可直接推荐申报。

  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4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和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7333678@qq.com。联系人:周德平,电话:83968939(传真)。

  (三)初评筛选(4月中旬)。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名候选人。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人员到各镇、园区和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公示投票(4月下旬)。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20名候选职工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社会监督。投票采取群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投票相结合。根据设定权重,综合各类投票结果,选出“十大最美职工” “最美职工提名奖”各10名,报组委会审定。

  (五)表彰奖励(4月底前)。由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联合命名表彰,经审核后,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在省市县新闻媒体对“最美职工”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推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园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最美职工”推选,营造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先进个人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要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先进个人为生产经营领域的,要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

  (二)重在实效,突出特色。将“最美职工”推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使推选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个人美德、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培植丰厚的土壤、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

  第三届灌南县“最美职工”推荐申报表(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本文标签: 职工  最美  灌南  灌南县  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