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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什么时候可以办酒席 扬州办酒席用什么酒

更新时间:2022-09-20 12:31:09作者:未知

扬州什么时候可以办酒席 扬州办酒席用什么酒

  扬州目前还是不可以办酒席的,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办酒席小编会持续为您关注。

  当前我市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五一”节食品安全消费作出如下提示。

  一、禁止举办和参加大规模聚餐活动。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举办大规模聚餐活动。就餐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要求,到公共场所就餐,自觉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落实分餐和错峰就餐要求,吧台消费保持“一米线”的距离,倡导线上点单、“无接触配送”。

  二、禁止食用农产品市场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

  三、谨慎做好旅游团餐接待工作。科学制定菜谱,限制使用熟食卤味和生食菜肴,特别是不宜供应改刀熟食和生食水产品、色拉等,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供应旅游团餐和一次性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宴席中供应的每种食品均应留样125克以上,在专用冰箱内保留48小时以上。

  四、谨慎食用河豚鱼。目前,仅允许餐馆经营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两个品种,且须经农业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的半成品,一律禁止经营其他品种河豚和活河豚。

  五、在全市倡导“公筷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餐饮企业率先落实“公筷行动”要求,鼓励采取分餐制就餐形式,如采取合餐制形式,大力推广“一菜一筷,一汤一勺”模式。公职人员带头宣讲推行“公筷行动”十大益处,提倡机关干部在家中使用公筷公勺,让“公筷行动”成为自觉行动。

  六、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出就餐时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尽量保持食品原状,并立即与餐馆负责人交涉。同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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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食品  河豚  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