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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更新时间:2022-09-18 23:26:23作者:佚名

关于在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关于在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为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城区三个街道范围内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30日至4月3日,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实施区域封控,三个街道辖区内所有居民,每天6:00——14:00按照社区(村)或单位具体通知,分时段、分批次到指定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连续五天,每天一采,共采五轮。其中,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的居民,不到集中采样点参加筛查,按照规定方式和渠道进行检测。

  二、封控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机动车、电动车原则上只进不出,居民除外出参加核酸采样、购买生活必需品、特殊患者紧急就医外,“非必要,不外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卖、快递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住宅小区。

  三、封控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以外,均实行居家办公,并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防疫志愿服务;所有企业实行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市民生活的水、电、油、气、通讯、交通、环卫、粮油肉菜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除外;所有学校、幼儿园按市指挥部统一安排要求停止线下教学,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商超、农贸市场、开展外卖业务的餐饮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批后经营保供,其余商业经营场所在封控期间暂停营业。

  四、封控区域内,暂停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统一发证通行,其余社会车辆“非必要,不上路”。因工作需要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外卖快递人员等,凭通行证正常出行。

  五、封控期间,有关部门、板块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提供平价主副食品供应。三个街道和社区(村)要落实服务保障力量,及时响应居民诉求。

  六、封控期间,全县医疗机构正常运营,要畅通绿色通道,保障居民特别是孕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

  七、参加核酸采样时,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带好身份证件,有序排队,保持社交距离,切实保护个人和家人健康安全。有发热症状的,或在采样前2日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

  八、请广大居民支持理解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所在街道、社区(村)或单位通知要求,有序参加核酸筛查,妥善保管每日“已检测”凭证以备查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私自外出聚集、传谣造谣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优化调整各项防疫措施。

  感谢每一位睢宁人为疫情防控的付出和奉献!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附:核酸采样流程须知核酸采样流程须知

  1. 检测采用直接扫描身份证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但父母或子女在身边的,由亲属陪同采样(用父母或者子女的身份证一样可以录入);没有身份证且子女、父母不在身边的,请提前在一张白纸上书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录入。

  2.所有被采样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两码”,对于确实无“两码”人员,由本人提前填写并携带“健康承诺书”备查。要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 采样前2小时不进食,采样前半小时不吸烟、饮酒、嚼口香糖。采样时,要听从医护指导,不要用手触碰身前检测台,不要把随身物品放到桌台上,尽量少使用手机,以免发生污染。采样完成后,迅速戴上口罩离开现场,不要随意吐口水,个人垃圾必须投入医疗废弃物收纳箱。

  4. 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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