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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第十一届环启自行车邀请赛活动规程及裁判

更新时间:2022-09-18 02:05:48作者:佚名

南通第十一届环启自行车邀请赛活动规程及裁判

  活动规程及裁判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法律法规。此条规则优先于以下及其他所有相关比赛规则。

  (一)执行规则:

  骑行活动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与骑行活动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要求中未说明的均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规则执行。

  (二)骑行器材:

  2.1骑行器材必须符合活动规则规定,骑行者须自备骑行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全程半程组骑行者骑行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着骑行服;

  2.2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活动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与活动;

  2.3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骑行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2.4本届环启自行车赛启东市自行车运动协会设巡回后勤,签到点少量补给,选手需自行解决补胎以及补给。到达终点后必须签到计时。

  (三)活动检录:

  3.1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活动检录区进行检录,活动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检录需签字确认,未签字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签字检录而进行骑行者完成骑行的成绩无效;

  3.2 检录时,必须按规定在车身显眼处固定号码牌,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骑行资格;

  3.3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骑行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骑行,即使完 成骑行,成绩亦无效。出发时统一归零码表;

  3.4 检录时,需向检录人员出示苏康码,绿色可以参加活动,其他颜色不得参与活动。进入活动现场,需配合检录人员测量体温。

  (四)成绩判定:

  本活动采用人工计时的判定方法。本次骑行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活动总裁判长。

  (五)出于对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选手退出骑行。任何退出骑行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牌,并上收容车,不能骑行通过终点。

  (六)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暂停和停止比赛。

  (七)关门时间:裁判团可根据实际比赛情况确定活动关门时间。

  (八)骑行活动仲裁:

  8.1 主办方不接受有关名次、成绩的异议;

  8.2 如对骑行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在骑行结束后30分钟以内,向启东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料),仲裁结果至少在领奖前1小时公布,特殊情况除外。总裁判仲裁结果为终审判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活动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骑行成绩;

  8.3本活动裁判长、裁判员由启东市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

  (九)后勤车管理规则

  后勤补给车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给参赛车手破风,尾随保障过程不得妨碍其他参赛者的正常骑行,需要补给时必须是在交通道路以外的安全区域或签到处指定的停车点。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拓展】

  

  

本文标签: 规则  启东市  成绩  裁判长  自行车